各分工会: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,大力弘扬中华传统家庭美德,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广大家庭中落地生根,进一步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,根据工作计划,开展2023年度“文明家庭”选树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,以“注重家庭、注重家教、注重家风”为着力点,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,促进家庭和睦、邻里和善、校园和谐,推动教职工文明素质和学校文明程度显著提高。
二、选树范围
全校教职工
三、选树标准
1.爱国爱党,遵纪守法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;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讲究社会公德、家庭美德,自觉维护社会秩序,敢于和不正之风作斗争。
2.敬业爱岗,成绩突出。热爱本职工作,工作积极主动,能够做到尽心、尽力、尽责;不断拓宽和增强专业能力,挑战新的工作目标,始终保持优秀业绩,做出突出贡献。
3.热心公益,邻里和谐。严以律己,宽以待人,富有爱心和同情心,尊重、体谅他人,邻里间互相帮助,关系融洽。热心公益事业,常年坚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。
4.勤俭持家,孝老爱亲。尊重老人,孝敬父母,关爱子女,注重家庭成员感情交流和生活上的相互照顾,工作上互相支持鼓励,生活上互相关心照顾;坚持勤俭节约,反对铺张浪费。
5.崇尚科学,尊学重教。重视家庭精神文明建设,崇尚和追求文明、健康、科学的生活方式,无封建迷信活动;对子女要求严格,讲究教育方法,重视对子女文明礼貌、优良品德、良好习惯的培养和智力开发;家庭成员学习氛围浓,关心时事政治、关心子女学习成绩,子女品学兼优。
四、选树方法
1.采取家庭自荐、群众推荐的形式层层遴选,每分工会至少推荐1户作为候选家庭,报校工会。已获得“文明家庭”称号的家庭不再参评。
2.校工会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审组,集中评审确定“文明家庭”。
3.评选结果经学校研究同意后,进行公示。
五、表彰奖励
荣获“文明家庭”荣誉称号的教职工家庭由校工会统一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。
六、工作要求
1.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好文明家庭选树活动,发掘好、宣传好一线教职工身边的家庭文明事迹,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创建文明家庭,确保活动扎实有效。
2.评选单位要贯彻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,严格标准、严格程序、严格审核,确保推荐的“文明家庭”事迹突出、群众公认、典型性强。
3.各分工会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,继续深化“传家训、立家规、扬家风”活动,扎实推进家庭文明建设,提倡文明家庭带头立家训家规,带头树良好家风,为全社会家庭文明建设作出表率。
4.请各分工会于11月15日(周三)下午5:00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稿报工会501办公室,电子稿发指定邮箱。材料包括: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职工“文明家庭”推荐表两份、家庭生活照片一张(jpg格式,2M以内)。
联系人:冯紫琼
电 话:69303583
邮 箱:gh@hafu.edu.cn
附件: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教职工“文明家庭”推荐表.docx
校工会
2023年11月8日